工作职责:指导跨县(市、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跨县(市、区)重要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跨县(市、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跨县(市、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协调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水文信息发布、情报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