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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发展农村水利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农村水利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水价测算和水费计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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