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吉水节〔2017〕435号)要求,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吉林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县市(区)进行了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根据评估验收情况,拟将德惠市、集安市、抚松县3个县市作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报水利部复核后命名并发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人:李贵军
联系电话:0431-84994069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