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吉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落实好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采购工作,我单位拟选择1家单位承担“吉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项目”具体工作。
一、项目内容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以下工作:
1.工作范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63条河流。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以上(规模以上)河流共约848条;流域面积20-50平方公里(规模以下)河流约800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151个。
2.前期工作:沟通全省86个县(市、区)相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责任部门,获取完成划定和公示的管理范围最新划界成果。
3.数据审核:根据2019年以后的吉林省全幅1:10000遥感卫片,同时结合其他信息平台,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进行对比,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河湖进行定位和变迁情况分析。根据《水利部关于抓紧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函》对坐标系、地图投影、文件格式、数据内容、成果提交等具体内容的规定,对各县(市、区)的上报成果进行数据规范性审核,对于坐标系不统一、地图投影偏差、文件格式不规范、数据内容缺失的情况进行整理和修改。对于需要重新划定的地区需及时反馈地区划定工作责任部门,同时进行登记成表,由专人跟踪划定进度,及时调度,尽量保证划定成果能在规定时间上报,不因一地成果耽误整体进度。
4.划界成果内业处理:对地方跨区矢量数据对接整合,根据水利部对河湖管理范围划界上图的相关技术要求,对全省各地区的划界成果进行坐标系转换,数据转换,重新编辑属性,对要素综合取舍,裁切拼接,抄接边,节点处理,之后结合遥感卫片进行图形纠正,几何纠正,对全部数据进行逐帧逐幅的技术审核。
5.沟通上级管理部门提报成果:根据完成技术审核的数据,继而建立元数据文件,分层矢量化等技术工作,再进行全图抽检,对重要节点进行抽检,同时反复比对地方上报成果,对省级修改部分作以标记,形成吉林全幅划界成果。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沟通水利部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水利部相关管理部门对我省全幅划界成果的反馈意见,圈定相应位置,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与所在地区进行核实,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逐个问题、逐个地区进行核对,根据地方提交成果,再次进行技术审核、成果修改完善,形成全省全幅划界成果,最终定稿提报水利部相关管理部门,并做好成果保存和安全管理。
二、最高投标限价与评标方式
30万元人民币,评标方式拟采用综合打分法。
三、项目周期
自签订合同以后一个月内向我单位提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四、项目地点
吉林省内。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应具有水利科学研究能力或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工作(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工作。
七、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版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事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相关事项
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LSHZB@126.com,未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无效。
有意愿的单位可到吉林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16时。
报名地点:卫星路与彩织街交汇处(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431-84994122)。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