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五条,从水网建设规划、水网工程管理、水网工程保护、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范。
水网,是指以吉林省行政区域内自然河湖为基础、引调排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结点、智慧调控为手段,集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系。
水网工程,是指县级以上水网建设规划中确定的输(供)水、防洪、除涝、灌溉、发电、水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条例》率先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水网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和批准机构;明确了水网工程管理原则和各级政府机构、水网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对水网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界定、禁止事项予以明晰。
《条例》为水网的规划、保护、管理、保障和监督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其他省市探索水网法治化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对促进水网建设、加强水网工程管理和保护、保障水网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网功能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吉林水事
初审:王倩
复审:王一舒
终审:石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