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有组织犯罪法》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的法律利器。
3.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4.依法举报有组织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5.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6.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7.依法举报有组织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8.扬正气、树新风,打击有组织犯罪。
9.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河道内开采砂石
10.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打“沙霸”“矿霸”
11.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2.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举报电话:0436--6097729
电子邮箱:bcsljj2380@163.com
地 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26号
来源:白城市水利局扫黑办
初审:王倩
复审:王一舒
终审:石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