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城市水利局
首页 机构介绍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双公示专栏 水利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信用白城
政策解读:吉林省水利厅印发2020年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要点
2020-07-21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的内在要求,夯实水资源监管基础,省水利厅印发了《吉林省2020年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提出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监督管理、水资源重点领域改革等2020年重点任务。

  《要点》指出,一要着力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推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各地尽快制定出台节水行动实施计划或落实方案,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二是严格实行节水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节水评价审查,并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制度。三是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2020年底前,市、县级水利机关要全部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单位。四是加大计划用水监管力度。合理分解下达用水计划,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用水单位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五是切实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及时调整修订名录内容。六是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0年底前,长春、吉林等8个市分城区推进、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梅河口、农安等4个县(市)通过水利部复核,公主岭等10个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其他县(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七是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树立节水标杆。八是不断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围绕国家节水行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条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引导公众节约用水,在全社会营造出“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的良好氛围。

  《要点》指出,二要着力保障河湖生态基流,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推进跨市(州)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开展国家批复的嫩江、第二松花江等7条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明确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初始水权。松原市、四平市和辽源市要尽快启动松花江干流、辽河干流、东辽河等水量分配工作。二是着力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依据生态需水研究和生态补水方案等成果,严格落实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和各重要断面的监测,科学调度,努力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三是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总体方案,建立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用水统计和计量监控。四是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水量、水质监测信息共享,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巡查暗访。

  《要点》指出,三要着力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推进水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是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分阶段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核查登记。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雷霆护水”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非法采砂、盗窃水资源、侵占河湖、破坏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培训,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四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各市(州)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要做好自查和对所辖县(市、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省考核办备案。

  《要点》指出,四要统筹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等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推行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水资源税改要求,配合省税务局、财政厅,制定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收水资源税。二是启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取水许可一网通办,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吉林省2020年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要点》相关链接:http://slj.jlbc.gov.cn/zcfg/202007/t20200721_857288.html

白城市水利局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8        联系电话:0436-3352381
主办单位:白城市水利局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5        吉ICP备170052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1号  

网站地图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