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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申报材料:
1、 申请文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与第三者达成协议(或有关文件);
5、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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