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申请条件:
1.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
2.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申报材料:
1. 办理有关活动的申请文件;
2. 有关活动的建设方案;
3. 有关活动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4. 有关活动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5.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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