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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审批、工程竣工验收(除跨市(州)行政区域)
2018-11-27 作者: 来源:

 

申请条件:

1.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堤(岸)防和其他水利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

2.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及其他技术要求;

3.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有关活动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

6.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申请材料:

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审批:

1.申请文件(原件2份,A4纸打印);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原件1份,A4纸打印);

3.《初步设计报告》(原件8份,A4纸打印)。

农村水利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1.验收申请书1份;

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复印件5份;

3.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复印件5份;

4.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复印件5份;

5.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复印件5份;

6.运行管理工作报告复印件5份;

7.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5份。

8.工程竣工财审报告1份。

9.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如需要提交)1份。

农村水利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docx
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审批申请书.docx
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审批、工程竣工验收(除跨市(州)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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