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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2018-11-26 作者: 来源:

申请条件: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禁止性要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2.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3.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4.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5.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7.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申报材料: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3.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4.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流程图.docx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docx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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